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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023年河北省初級會計準考證打印時間為5月6日至17日 天天快訊
      發布時間:2023-04-26 08:58:39 文章來源:教育聯展網
      2023年河北省初級會計準考證打印時間為5月6日至17日由會計職稱考試欄目提供,查找更多考試報名資訊、準考證
      會計職稱

      2023年河北省初級會計準考證打印時間為5月6日至17日,登錄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”下載并打印準考證。未下載打印準考證的,無法參加考試。考生應認真閱讀準考證列示的所有信息,按準考證規定的日期、時間、地點準時參加考試。


      (資料圖)

      根據河北省財政廳發布《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(河北考區)有關事項的公告》可知:

      2023年5月6日至17日,報考初級級資格考試人員登錄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”打印準考證。

      2023初級會計準考證打印流程:

      第一步:登錄財政部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”http://kzp.mof.gov.cn/點擊頁面左側準考證打印。

      第二步:點擊首頁左側“準考證打印”選擇“準考證打印(初級)”

      第三步:選擇省份、選擇身份證件類型、輸入證件號、姓名,點擊查詢按鈕。

      第四步:進入準考證預覽頁面,確認信息是否正確。核對無誤后打印。

     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,認真閱讀考生須知:

     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須知

      第一條 為維護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(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)考場秩序,按照會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,制定本規則。

      第二條 考試開始前30分鐘,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(香港、澳門、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,下同)進入考場,完成電子簽到后,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,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。

      第三條 考生進入考場時,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(手機、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閉狀態)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。

      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(含電子、通訊、計算、存儲等設備)進入考位,按違紀進行處理。

      第四條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,考生可以攜帶裝訂成冊的紙質參考資料。考試期間,不得相互傳遞借閱紙質參考資料,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。

      第五條 考生在完成簽到后不得隨意離開考場,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,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監考人員陪同,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出入考場。考生在考試中途暫離考場,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。

      第六條 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紙筆。考試結束后,演算紙筆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,考生不得帶出考場,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。

      第七條 考生入座后,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居民身份證號登錄考試系統,認真核對屏幕顯示的本人相關信息,閱讀并遵守《考生須知》及《操作說明》,等待考試開始。

      第八條 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。考試開始30分鐘后,未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,考試系統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。

      第九條 進入考場后,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定,維護考場秩序,尊重并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,保持考場安靜,遇到問題應當舉手示意。

      第十條 考試過程中,如機器設備、網絡、電力出現異常情況,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,請監考人員協調解決,不得自行處置,嚴禁自行關閉或重啟考試機。

      因機器設備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答題時間出現損失,考生可以當場向監考人員提出補時要求,由監考人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。考試結束后,不再受理考生未當場提出的補時要求。

      第十一條 考試開始90分鐘后,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。考生交卷后應當立即自行離開考場,嚴禁關閉考試機,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、交談或喧嘩。

      第十二條 考試時間到,考試系統將自動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統一交卷。

      第十三條 考試期間,考生應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,由于進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考生本人負責。

      第十四條 考試期間違紀違規,依據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》(人社部令第31號)進行處理。有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,將被記入會計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,有關信息將向社會公告,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,相關記錄也將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。

      第十五條 本規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。此前發布的《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則》(會考〔2017〕4號)同時廢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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